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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九地税发[2011]105号 九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通知[条款修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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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2:20 |
| 信息简介: | 在我市范围内,经税务机关鉴定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按《个人所得税征收率表》(见附件)规定的相应行业和征收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各地不得自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