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起征点的公告[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起征点的公告[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2:17 |
| 信息简介: |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调整后的增值税起征点公告如下:个人销售货物和销售应税劳务按月征税的增值税起征点,统一调整到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调整为每次(日)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