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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赣国税函[2014]149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电信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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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06:45:02
信息简介: 江西移动公司、江西电信公司、江西联通公司、江西铁通公司按季汇总本级和分支机构销售货物、提供电信业服务及其他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扣除汇总可抵扣进项税额和分支机构预缴税额后,按季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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