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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失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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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6:43:14 |
| 信息简介: | 本次纳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应税范围包括: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具体应税范围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