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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地税发票使用和国税发票领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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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06:43:13
信息简介: 初次在国税机关领用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应当缴销地税机关已发放的发票后,再向国税机关领用发票;凡在国税机关已领用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应当缴销地税机关已发放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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