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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景德镇市国家税务局 景德镇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景德镇市国家税务局景德镇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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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6:42:05 |
| 信息简介: | 本公告所列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适用于实行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