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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 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 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的公告[条款修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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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6:42:05 |
| 信息简介: | 试点无纸化管理的出口企业(以下简称“试点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只需通过网上办税平台向主管退税机关报送经税务数字证书签名的电子申报数据或其他能与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对接的数字证书签名的电子申报数据,免予报送纸质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