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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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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6:40:56 |
| 信息简介: | 新办纳税人的办税人员、法定代表人已经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并已按规定取得税控设备,有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求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当日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