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和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公告[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和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公告[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5:55:47 |
| 信息简介: | 为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文件精神,以九江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九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1921元为计算标准,现将九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限额调整为2158元/月,九江市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限额调整为719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