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5:55:43 |
| 信息简介: | 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3个月超过或低于核定定额20%的,应当提请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主管税务机关日常税收管理中,发现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3个月超过或低于核定定额的20%的,也应按照规定重新核定定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