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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抚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对《国家税务总局抚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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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5:54:53 |
| 信息简介: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限额按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12%幅度内计算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