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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249号提案答复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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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5:54:45 |
| 信息简介: | 近年来,税务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简化税收优惠办理流程,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由纳税人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规定的条件,在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即可享受,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充分给予纳税人依法享有税收优惠的权利,推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有效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