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受教育地有关问题的备忘录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受教育地有关问题的备忘录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05:54:26
信息简介: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