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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增值税法实施后,财税[2016]36号文并未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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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05:54:13
信息简介: 现在税务机关主张财税[2016]36号文条款(“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违反上位法《增值税法》第28条规定,从而否定财税[2016]36号文条款的效力,那么,在《增值税法》实施前,也应同理以《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9条否定财税[2016]36号文条款的效力,显然这个理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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