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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府厅发[2021]32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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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5:52:38 |
| 信息简介: | 实施税收优惠。对受疫情影响较深的“定期定额”纳税人,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对企业因疫情导致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