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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筑服务增值税的计税和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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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05:50:52
信息简介: 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时,应当出示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的复印件或者电子件。发票须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名称、建筑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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