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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筑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五种判断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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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05:50:42
信息简介: 纳税人销售建筑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首次提供服务的实际开始当日与合同约定的首次提供服务当日两者中较早的日期,并就收到的全部预收价款申报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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