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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景府办字[2022]19号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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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5:47:57 |
| 信息简介: | 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契税实行先征收后补贴。以契税缴纳时间为起始时间,购房人缴纳契税后,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完税凭证、进账单等提出补贴申请,由受益财政给予所缴契税50%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