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生产型出口企业首次申报出口退税,这样操作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生产型出口企业首次申报出口退税,这样操作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05:47:46
信息简介: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及修理修配服务后,应当收齐有关凭证,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并按规定收汇;未在次年4月30日前收汇的,应当缴回已退(免)税款。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