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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和企业(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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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5:46:08 |
| 信息简介: | 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限额调整为2396元/月,企业(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限额调整为799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