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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洪住公委[2023]5号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昌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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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5:42:50 |
| 信息简介: | 本办法所称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良好,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