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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 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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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5:42:17 |
| 信息简介: |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及背景,按照南昌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11006元为计算标准,对计算结果的小数进行四舍五入取整,将南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限额调整为3330元/月,南昌市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限额调整为1110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