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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商务消费字[2024]133号 江西省商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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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5:41:59 |
| 信息简介: | 各地要用足用好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要求,真金白银优惠直达消费者。若地方用完中央及省级资金额度,则超出部分由地方资金支持,中央及省级不再负担。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中央和省级资金额度将按规定予以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