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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建字[2025]2号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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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5:41:31 |
| 信息简介: | 按照“谁主管、谁列入”的原则,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各方主体“黑名单”信息的采集、公开及移出工作,做好本地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信息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