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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财规[2025]1号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我省免征土地增值税执行标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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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5:41:22 |
| 信息简介: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