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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财税[2026]2号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耕地开垦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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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5:40:36 |
| 信息简介: | 非农业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的,占用耕地的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补充耕地义务。无法自行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耕地的,应当按本办法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