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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办理省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98号建议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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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5:40:30 |
| 信息简介: | 发票开具时间需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及实际销售款项收取、购销双方书面合同签订等具体情况确定,是“先付款、后开票”还是“先开票、后付款”不宜作统一规定。下一步,我局将指导各级税务机关做好发票开具辅导和服务工作,引导纳税人如实、准确、规范开具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