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赣财税[2026]3号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收缴工作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赣财税[2026]3号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收缴工作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5:40:28 |
| 信息简介: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征收的水利建设基金(即非农业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应缴纳的防洪保安资金),停止执行就地缴库方式,统一通过江西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非税收缴系统”)收缴、清分和入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