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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市公管委字[2026]4号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2026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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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5:40:09 |
| 信息简介: |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其上一自然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核定。各缴存单位作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的责任主体,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相关规定,如实核定职工缴存基数,并对基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