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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疑难点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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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05:37:05
信息简介: 对于长期资产初始确认环节,除专门用于五类不允许抵扣项目(包括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以下简称五类专用项目)外,不必区分用途和原值金额,相应的进项税额都是可以全额抵扣的;对于后续持有环节,则需要区分用途和原值金额而进行调整;处置环节需要根据规定对已经调整的进项税额进行“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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