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死心吧,物业转供水电的增值税处理明确了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死心吧,物业转供水电的增值税处理明确了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05:34:55
信息简介: 营改增和增值税法均对代为收取行为规定为不属于销售额。“代为收取行为”与“收取”为不同行为。代为收取适用的是营改增36号第三十七条的代为收取规定,以及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全部价款不包括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