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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湘税发[1993]10号 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试行印花税征收提成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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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22:25:28
信息简介: 印花税提成的资金,应专项用于印花税的征收管理。省、市、县(市)、城市分局集中或提留用于征管业务开支的,由各级税务机关主管地方税工作的局长审批。印花税提成用于奖励的资金,各县(市)局、城市分局应根据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奖励有关个人和协税单位,不得平均分配,也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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