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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湘税函[1993]23号 湖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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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22:25:27
信息简介: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工作必须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时间完成,并统一按本通知所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格式办理。应税销售额统一按今年预计全年数确定,计算公式为:全年预计应税销售额=(1-10月应税销售额÷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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