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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税发[1994]13号 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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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25:23 |
| 信息简介: | 凡涉及几个支付环节的个人应税所得,其具体执行代扣代缴税款的扣缴环节应是直接分配个人所得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内部具体执行代扣代缴的职能部门在履行扣缴义务时,应将本单位未通过财会部门支付的个人所得合并计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