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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地税发[1995]25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增值税操作规程》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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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24:45 |
| 信息简介: | 凡在我省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个人和国内公民以及其他组织,应当依照本规程办理土地增值税事宜,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