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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国税函[1995]300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几个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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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24:30 |
| 信息简介: | 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在计算计税工资时,对上年挂钩基数、本年效益工资和财政部统一规定允许增加的工资以及省财政厅规定省内企业都可享受的增加工资部分,可以扣除,但若超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