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湘地税函[1996]2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湘地税函[1996]2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22:24:25
信息简介: 鉴于盐业企业的特殊情况,我省盐业公司系统,除财务关系未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湘西自治州盐业公司所属企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其余各级盐业公司、盐业调运公司以及盐业公司附属塑料包装厂应缴的企业所得税,从1996年1月1日起。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