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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地税函[1996]2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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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24:25 |
| 信息简介: | 鉴于盐业企业的特殊情况,我省盐业公司系统,除财务关系未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湘西自治州盐业公司所属企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其余各级盐业公司、盐业调运公司以及盐业公司附属塑料包装厂应缴的企业所得税,从1996年1月1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