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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地税函[1996]46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报表制度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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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24:21 |
| 信息简介: |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对辖区内企业所得税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和单位,按季填报重点税源报表(表式附后),报送时间为季度终了后20日、年度终了后40日内报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