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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地税函[1997]118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外汇转贷业务缴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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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23:13 |
| 信息简介: | 而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贷给企业的外汇资金不是该行直接从境外借入的外汇资金,故不能按转贷外汇业务征税,应按一般贷款业务以利息收入全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