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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国税局函[1997]116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省电力公司系统和湖南五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纳税申报管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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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23:08 |
| 信息简介: | 各主管国税机关对审核盖章 后的供电、发电企业《统计表》分别进行传递,即于每月20日前将发电企业的《统计表》报送省局一处(报送单位和企业名单见附件一),将供电企业的《统计表》报送地州市国税局一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