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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地税发[1997]47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关于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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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23:02 |
| 信息简介: |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退还。因多征、误征需将已征文化事业建设费退还给纳税人的,由原征收机关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填开《税收收入退还书》,并附原缴款书复印件和退库申请书,到管辖国库办理退款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