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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地税发[1998]24号 湖南省地方税局关于明确营业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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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22:46 |
| 信息简介: | 目前征地拆迁事务所为用地方代收代的有关费用占其包干费用总额的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可暂按其取得的全部费用收入减去实际付给拆迁户的各项补偿费、安置费以及上交国家的有关税费之后的余额征税。减除的有关税费由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根据有关政策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