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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地税发[1998]33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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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22:45 |
| 信息简介: | 主管地税务机关要依据税收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审核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必要时要调阅纳税人的帐册、凭证等有关资料或深入实地进行审核,并在年终汇算清缴结算通知书中注明核实的亏损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