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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地税发[1998]35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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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22:45 |
| 信息简介: | 企业发生的财产损失,应及时向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报送财产损失税前扣除书面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财产损失的类型、程度、数量、金额,税前扣除理由和扣除的期限,并填报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表式附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