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湘地税发[1998]55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湘地税发[1998]55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22:22:37
信息简介: 对于符合规定报批范围的减免税,企业必须在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申报的,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适当延期申报,但最长不得超过年度终了后的二个月。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