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湘地税函[1998]137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湘地税函[1998]137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22:28 |
| 信息简介: |
我省实行汇总纳税的企业,仅省盐业公司一家。其他未经审批的企业,一律按企业所得税条例及有关规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