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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湘地税函[1999]28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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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22:22:15
信息简介: 加强预缴管理,确保税款均衡入库各地税务机关一定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确定企业预缴办法和预缴期限,指导企业及预缴税款。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参股、联营企业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原则上要求按月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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