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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地税发[1999]21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买入返售证券业务是否征收营业税的批复[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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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22:14 |
| 信息简介: | 你局《关于证券买入返售业务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湘地直税发[1999]03号)收悉。根据现行营业税法规定,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对金融机构从事买入返售证券业务所取得的差价收入,应按“金融保险业——转让金融商品”征收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