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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地税发[1999]105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纠正在征收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息做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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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21:52 |
| 信息简介: | 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工业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发[1995]19号)文件第25条关于:“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企业,其个人股金红利收入可按扣除银行一年期存款利息计算后的余额部分计证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