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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地税函[2000]41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股东帐户资金利息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条款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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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21:44 |
| 信息简介: | 各市、州、县(市)主管地税机关要认真布置好个人股东金资帐户利息所得的征管工作,督促辖区内的证券公司及营业部尽快修改电脑软件,及时足额地扣缴个人所得税。 |